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452)号
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备注 |
1 |
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号 |
渝(2025)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23*号 |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