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912107011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9121070119
刘*秋,杨*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龙塔街道五红路66号长安华都·都丽苑9幢1-17-*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7字第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秋,杨*列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