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2025]1537
江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公告[2025]153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1
刘*燕
重庆市江北区****8号1幢18-6
103房地证2014字第5****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