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255453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1 |
杨*利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巴南区南彭街道***鱼塘湾组91号 |
84.19/225.06 |
住宅 |
|
2 |
*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巴南区南彭街道***石堡组59号 |
47.58/47.58 |
住宅 |
|
3 |
*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巴南区南彭街道***4组46号 |
75/150 |
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及房屋另有超占及超建情况 |
公告单位: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