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长不动产登记(2025)字第199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25)渝0115执3700号之四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坐落
备注
1
206房地证2012字第00***号
周*木
长寿区***路2号5幢负1-33(车位)
重庆市长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