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林*书)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林*书保管不善,将201房地证2013字第0***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书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