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编号:202510091070168
渝北魏*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魏*明保管不善,将渝北区石船镇**村3社1幢1-2层,证号:*************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明
2025年10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