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编号:202510101070052
渝北杨*祥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杨*祥保管不善,将渝北区洛碛镇**村5社的房屋,产权证证号:*************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祥
2025年10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