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0101050455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0101050455
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石新路*号*幢*号房屋办理的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36****号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