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276号
遗失声明
权利人*应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童家溪镇同兴北路96号9幢2-1-3的107房地证2008字第****8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应明
日 期: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