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510281040291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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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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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沙坪坝区***2号附8号 |
渝(2017)沙坪坝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3****号 |
权证 |
裁定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