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权利人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有关规定,拟对巴南区南彭街道**村***组村民周*禄(已死亡)1宗农村房屋办理房地产权证注销手续。
原权利人周*禄(已死亡)在石岗乡***村***社松林湾有房屋1幢,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产权证号码:巴界石集建(91)字第3**2号。因原产权人周*禄已死亡,现由其妹妹周*容申请注销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若相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此公示的权利人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巴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上述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025年10月29日
巴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6255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