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73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备注 |
|
1 |
重庆市*****渝北区分局 |
渝北区木耳镇石鞋街道石南路3*号、3*号、3*号1幢;渝北区木耳镇石鞋街道石南路4*号、4*号、5*、5*号1幢 |
201房地证2014字第02****号、02****号 |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