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510291040245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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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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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凯,黄*琼 |
沙坪坝区****108号附9号21-5 |
104房地证2015字第3***号 |
不动产权证 |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25)渝0106执5386号之二协助通执行知书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