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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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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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8)大渡口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3****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所有权 |
500104002014GB00042F0002**** |
大渡口区兴通路336号*幢*-* |
公告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