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垂直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3129)号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3129)号

郑*强因保管不善,将渝(2024)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强

2025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