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384号
遗失声明
本人*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凤镇龙凤三村33号5-1号的房权证107字第****82号《房屋所有权证》和碚国用(2004)字第060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玲
日 期: 20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