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441号
遗失声明
*立保管不善,将位于***歇马镇冯时行路310号2幢3-5-2 的107房地证2015字第****4号《重庆市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立
时 间: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