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5-4661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2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2047082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20470821
乐*燕,乐*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树兰路178号1单元21-* 不动产的115房地证2014字第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燕,乐*英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