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渝北首次登记(2025)渝北字第172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农村不动产调查与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737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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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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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64199.5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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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13.7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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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43.8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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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2040.5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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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8.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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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渝北区洛碛镇**村第15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190322.4平方米 |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