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478号
遗失声明
权利人*阳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月华村44号2-1, 证号为107房地证2014字第****4号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松
日 期: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