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杨*平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平因保管不善,将201房地证2015字第0360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平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