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512161040230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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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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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平 |
沙坪坝区中梁镇新发村****社 |
12****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依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嘱托注销产权证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