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71050171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12171050171
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蟠龙大道*号附*号负*号负*号车位办理的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59****号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