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488号
遗失声明
本人*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树兰路127号4幢2单元10-3的108房地证2015字第16238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
日 期: 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