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509号
遗失声明
本人*国善、*小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同兴园区二路39号15幢9-6的渝(2018)北碚区不动产权第****816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善、*小梅 日 期: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