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511号
遗失声明
权利人*琴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蔡家岗镇同华路78号15幢3单元2-3的房屋,证号为107房地证2014字第****9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琴琴
日 期: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