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马*明)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马*明)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李*碧 身份证号:51022419********87
继承人姓名: 马*明 身份证号:51022419********79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组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44.6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木耳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 67489258
公示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