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郭德容,何泽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郭*容,何*林因保管不善, 将115房地证2013字第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容,何*林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