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业务编号: 202512261050133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 202512261050133
晏*梅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一村2*栋3楼*户房屋A0****房屋所有权证书及九区国用(1998)字第1****号国土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晏*梅
2025年 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