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520号 *顺强
遗失声明
本人*顺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石牛村3组2号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歇马村10组); 编号江集建(91)字第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顺强
时间: 2025 年1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