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海)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申请人(*海)申请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余*万 身份证号:510224**********50
继承人姓名:*海 身份证号:510218**********5X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两江新区石船镇石壁村*组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05.3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石船镇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23-67234560
公示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