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废公告 谢*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
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巴南区麻柳嘴镇***村6组56号附5号
渝2018巴南区不动产权证第1***4号
谢*元
2026.1.16
发布单位: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