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谢*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谢*春保管不善,将201房地证201*字第0069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春
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