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不动产声明(2026)字第(039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牟*中因保管不善,将106房地证2008字第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牟*中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