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南岸不动产作废(2026)字第(3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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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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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5)南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46*号 |
陈*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8101001GB00074F00010243 |
重庆市南岸区*号3单元4-1号 |
。
登记机构: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