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九龙坡不动产登公字第202602141050090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九龙坡不动产登公字第20260214105009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
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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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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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67****号 |
马*华 |
土地/房屋 |
500107005002GB00319F0001**** |
九龙坡区石新路170号1幢*-* |
重庆市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