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tmn 011 号
两江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座落
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
备注
1
黄*福
两江新区复兴街道龙王村*组的房屋(原:复兴区龙王乡龙泉村*组)
江集建(**)字第*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发布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