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6-0511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4 |
两江新区不动产登记声明(2026)字第jx0299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两江新区不动产登记声明(2026)字第jx0299号
陈*明因保管不善,将103字第07****号、江国用2003字第0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明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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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