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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3 |
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tmn004号
继承(*义)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两江新区字第tmn00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木耳镇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23-6748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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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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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重庆市两江新区木耳镇*村3组 |
不动产权第******号 |
刘*平 |
公示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3日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