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周*明(全体继承人:*杰、谭*惠、周*梅)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作废:
|
土地/房屋坐落 |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 及编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巴南区***新建路 |
土地证号经查阅档案不详(分摊面积5.20,建筑面积46.70的产权证) |
周*明(全体继承人:*杰、谭*惠、周*梅) |
2026.03.26 |
发布单位: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