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6-0743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7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19047125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603190471253
廖*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翠杨路2221号4幢2单元6-*不动产的渝(2021)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君
2026年03月19日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