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60423047WLDZF015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23047WLDZF0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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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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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4)江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8****号 |
韩*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5006003GB00206F0001**** |
重庆市两江新区****18号1幢30-4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4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