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604241080XMYS0364 *兴旭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4241080XMYS0364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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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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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旭 |
重庆市***歇马街道虎头村楼房组 |
国土证号:无(土地使用权面积:45平方米),房产证号:07-01-06-26号 |
*兴旭 |
2026.4.22 |
发布机构: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