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271050ELJC002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271050ELJC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九龙坡区科技大道82号附1号(重庆市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6810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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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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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芬 |
土地/房屋 |
九龙坡区石桥镇兰花新村*栋9-7-*号 |
房权证100字第22****号、高新变更国用2001字第0****号 |
林* |
登记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