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606240470XTZF003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6240470XTZF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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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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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24)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16****号、渝(2024)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16****号 |
王*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2023010GB00064F0001***、500112023010GB00064F0001*** |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红石路288号附5号溪岸上品1,2幢裙楼1-商业门面*;附12号溪岸上品1,2幢裙楼1-商业门面*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