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608100470XTZF00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100470XTZF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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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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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8)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07****号 |
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2023006GB00024F0001**** |
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470号天一新城B组团4幢12-* |
登记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