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811105JLPJC00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811105JLPJC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9 月 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南路13号附4号(西彭规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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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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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权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龙坡区西彭镇长安村2组9*号1*幢*-*号 |
渝2025-000****66 |
向*彬 |
联系方式: 65801840
登记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