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60901047WLDYS00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901047WLDYS001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刘*华 |
重庆市江北区****21号1幢12-6 |
渝(2017)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90****号 |
刘*华 |
|
|
2 |
刘*华 |
重庆市江北区****18号2单元17-13 |
渝(2019)江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8****号 |
刘*华 |
2026年9月1日 |
发布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9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