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0-13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矿产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7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表
采矿登记申请类型 | √新设 □变更 □延续 | 采矿权出让方式 | √招拍挂 □协议 □探转采 | |||||||||||||||||||||
矿 山 概 况 | 矿山名称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 | ||||||||||||||||||||||
采矿许可有效期限 | ||||||||||||||||||||||||
法人代表 | 韩宇 | 联系电话 | 15939718837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2社 | |||||||||||||||||||||
建矿时间 | 2020年 | 生产现状 | √新建 □生产 □改扩建 □其他 | |||||||||||||||||||||
矿区位置(行政区划)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 | |||||||||||||||||||||||
开
发
利
用 | 矿产资源概况 | 岩层产状:331-341°∠23-36°;含矿层位:T1j3;占用资源储量批准文件: 矿层名称:嘉陵江组三段;矿层厚度:一般厚165~186m,平均厚172.53m。 矿石主要质量组分:CaCO3; 水文地质类型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矿区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环境地质条件复杂。 | ||||||||||||||||||||||
矿区面积 | 0.4026km2 | 开采标高 | +1178m~+830m |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开拓方式 | 公路开拓 | |||||||||||||||||||||
采矿方法 | 台阶式开采 | 设计资源储量 | 10907万吨 | |||||||||||||||||||||
可采储量 | 3863万吨 | 设计生产能力 | 180万吨/年 | |||||||||||||||||||||
矿山服务年限 | 20.4 | 开采矿种 | 建筑用石灰岩 | |||||||||||||||||||||
顶板管理方式 | 自然放坡 | 首采区位置
| 二采区 | |||||||||||||||||||||
最终产品方案 | 碎石、石粉 | 三率控制指标 | 95% | |||||||||||||||||||||
设计井筒坐标 | ||||||||||||||||||||||||
采场设计要素 | 坡面角:顺向坡台阶坡面角不大于岩层倾角,切向坡时≤70°。 台阶高度10m,安全平台宽3m,清扫平台宽6m。 | |||||||||||||||||||||||
地 质 环 境 恢 复 治 理 | 评估范围 | 1.6783km2 | 采动影响范围 | 0.5946km2 | ||||||||||||||||||||
地质环境影响 评估分级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生产规模 |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 | 评估级别 | ||||||||||||||||||||
较重要 | 大型 | 复杂 | 一级 | |||||||||||||||||||||
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 (1)矿山为新建矿山,现状条件下,斜坡XP1~4和XP6~7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损失小,危险性小,对地质环境影响较轻。XP5现状稳定,但局部顺向临空,在暴雨、地震等外力作用下,局部产生顺层的可能性大,损失小,危险性中等。 (2)预测采矿将形成8段最高为240m的边坡(BP1~BP8),严格按台阶坡面角分阶放坡开采后发生掉块的可能性中等,损失小,危险性小;渣场边坡基本稳定,修筑挡渣墙后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3)矿山开采改变了矿山原始地形地貌,对地形地貌影响严重。 (4)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加工、生产过程中粉尘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 |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 类别 | 地质灾害 | 含水层 | 地形地貌景观 | 土地资源 | 建(构)筑物 | ||||||||||||||||||
现状评估 | 较严重 | 较轻 | 较轻 | 较轻 | 较轻 | |||||||||||||||||||
预测评估 | 较严重 | 较轻 | 严重 | 严重 | 较严重 | |||||||||||||||||||
综合评估 | 较严重 | 较轻 | 严重 | 严重 | 较严重 | |||||||||||||||||||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要措施及治理工程 | 设置15块警示牌;排土场修建挡土墙(石方开挖369.8m3,片石砌筑1161.35m3,φ100软式透水管195m,碎石94.9m3,粘土39 m3,脚手架325m2);防护栏6457m2,钢管支柱1435m,柏树种植38863株,爬山虎种植4530株,矮挡墙339.8 m3,覆土114148 m3;地表、采坑边坡变形监测2910次,地表水水环境监测269点次,地表控制点监测403点次,地表巡视监测179次,砖混砖石结构整体拆除3600m2,挡墙及隔离墙人工拆除791.55m3,砼地面拆除8400m2。 | |||||||||||||||||||||||
投资估算(万元) | 总投资 近5年 | 863.70 | 近5年投资 | 175.20 | ||||||||||||||||||||
矿山开采适宜性 | 矿区范围内的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三段灰岩适宜开采。 | |||||||||||||||||||||||
土
地
复
垦
| 复垦区面积(公顷) | 40.1504 | 复垦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 40.1504 | ||||||||||||||||||||
土地复垦率(%) | 100 | 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H49G026026、H49G026027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公顷) | 类型 | 面积(公顷) | ||||||||||||||||||||||
类型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小计 | |||||||||||||||||||||
损毁 | 挖损 | 0 | 38.7592 | 38.7592 | ||||||||||||||||||||
压占 | 0 | 1.3912 | 1.3912 | |||||||||||||||||||||
占用 | 0 | 0 | 0 | |||||||||||||||||||||
合计 | 0 | 40.1504 | 40.1504 | |||||||||||||||||||||
复垦前后对照表 | 地类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公路用地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小计 | |||||||||||||||
复垦前 | 0 | 0.0636 | 26.7898 | 13.2224 | 0 | 0 | 0.0746 | 40.1504 | ||||||||||||||||
复垦后 | 12.9052 | 0 | 27.2452 | 0 | 0 | 0 | 0 | 40.1504 | ||||||||||||||||
变幅(%) | +12.9052 | -0.0636 | +0.450 | -13.2224 | 0 | 0 | -0.0746 | 0 | ||||||||||||||||
土地复垦主要措施及治理工程 | 表土回覆97292m3,机械平整142964m2,边坡区人工平整228295m2,土地培肥3年,柏树种植3974株,埋设监测点2个,监测12次,工程管护1667天;排水沟、蓄水池、污水处理池等工程修建开挖石方396.66 m3,砂浆抹面2942.61m2, 沉沙凼9口,蓄水池3口。 | |||||||||||||||||||||||
复垦投资估算 (万元) | 静态 | 1074.20 | 动态 | 1092.51 | ||||||||||||||||||||
方案适用年限 | 25.4年(2020年1月~2045年5月) | |||||||||||||||||||||||
备注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
报告名称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 | ||
编制单位 | 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020年3月12日,重庆市地质调查院、重庆市地质环境总站和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对重庆一零七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经专家的审查和质询,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送审“方案”章节安排合理,附件、附图基本齐全;报告编制目的、任务明确,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标准基本恰当,编制内容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二、通过对以往地质工作成果资料的收集利用,结合现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现状及其保护情况的调查、测量和相关实物工程工作,结合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成果和划定矿区范围工作,能满足“方案”编制工作。 三、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为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矿区面积0.4026km2,生产规模180万吨/年,据《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长房村采石场划定矿区范围及储量核实报告(新建)》及本次核实,截止2019年12月底,矿山矿界范围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122b+332)资源储量10907万吨(体积:4025万m3), 其中:(122b)储量3863万吨,(332)资源量7044万吨。按回采率95%计算可采储量3670万吨,服务年限约20.4年,资源有保障。 四、矿山服务年限20.4年,闭坑综合治理期和复垦后管护期5年,确定方案实用年限为25.4年,即为2020年1月~2045年5月;若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应重新编制方案。 五、该矿山采用露天台阶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工作面采用液压挖掘机采装,矿用自卸汽车运输;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顺向坡取岩矿层倾角,切向与反向坡坡面角不大于70°;最终边坡角顺向坡不大于岩层倾角,切向与反向坡不大于55°;安全平台为3米,清扫平台6米,最终底盘宽度≥60m;矿山开采标高为+1178~+830m。工业广场内拟设置矿石加工区、矿产品堆料区和生活办公区,功能区安排合理,能满足矿山正常生产需要。首采区的选择、采场设计等符合实际,最终产品方案为碎石和石粉,符合市场需求,绿色矿山建设措施基本满足国家政策要求。 六、“方案”依据评估区影响范围内有常住人口约87人,重要程度属于较重要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拟定生产规模180万吨/年为大型矿山。对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区重要程度、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及评估级别的确定符合规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简述清楚,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合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布置合理可行。划定矿区范围内的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三段(T1j3)石灰岩矿适宜开采。 七、“方案”提供的土地利用复垦责任范围=工业广场压占土地损毁面积1.3912hm2开采损毁土地面积38.7592hm2。因此,复垦责任面积为40.1504hm2。因恢复治理方案已对将形成的边坡区域及采动影响范围布置有土地资源修复工程,本复垦方案仅对开采底盘及工业广场矿区外区域损毁范围进行复垦,拟复垦土地面积40.1504hm2,即复垦为旱地12.9052hm2、有林地27.2452hm2。土地复垦率100%的复垦规模及复垦方向合理,提出的施工措施、生物和化学措施、监测措施和管护措施等土地复垦方案基本可行。 八、依据设计实物的工作量和当期价格信息,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经费估算依据充分,预算结果1956.21万元基本合理(其中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投资863.70万元,土地复垦投资1092.51万元)。 九、依据矿山采矿诱发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措施技术复杂性一般,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小,划定矿区范围内的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三段(T1j3)石灰岩矿适宜开采。 十、存在问题及建议: ①矿山开采时应按照本方案进行台阶边坡角及最终边坡角的留设,避免出现边坡过陡,以免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②矿山渣场下部为冲沟区域,表土和弃渣应分开堆放,中间设置隔离墙,矿山表土和弃渣堆放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堆放,并及时修建挡渣墙,加强对渣场的巡查,发现裂缝及时处理; ③矿山工业广场建设时应注意因势而建,不宜大挖大填,且该处北西侧为顺向坡,开挖时可能形成顺向临空面,工业广场建设时应进行岩土工程勘查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必要的治理; ④开采过程中形成的临时边坡,应加强监测,矿山最终形成的人工岩质边坡、临空外倾结构面,应加强治理,以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⑤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宜编制防灾预案,在采矿影响范围内应加强地表移动变形的观测;加强斜坡的巡视,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⑥由于矿山地质环境处于动态变化中,设计中统计工程量及设计方案有与实际不符时,建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计量依据; ⑦由于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指标易于变化,如现有复垦方案无法指导后期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编制复垦方案;如土地损毁面积、位置等与本复垦方案存在差异,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及时调整实施计划; ⑧由于矿区边界极不规则,开采过程中应设置边界拉线和下界标识,严格架空边界管控和边坡管理,严格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⑨编制本方案是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实施保护、监测、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不能替代相关开采设计、工程勘察、治理设计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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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意 见 | 同意通过评审 | 专家组长(签名): 邵瑞琦 2020年 3 月 24 日 |